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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健委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2020-09-30 1004
核心提示: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卫健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确保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太原市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卫健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确保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太原市卫生健康委于近日抽调相关专家及卫生监督员组成5个专家组,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2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专家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问答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卫体局以及79家医疗卫生机构、144个已备案和提出备案申请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特别是开展新冠病毒相关检测项目的实验室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备案情况、生物安全相关的组织管理、实验室活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管理、人员管理及安全保障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实验室生物安全总体情况较好,被检单位大多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备运行良好、安全保障到位、人员培训完善。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生物安全标识不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未年检、未成立专家委员会、实验室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专家组现场向被检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卫健委给有关单位下发了问题清单,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各相关机构对照问题清单,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三是对整改内容实行销号管理,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确保全市实验室良好、有序、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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