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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全面淘汰剧毒农药尚不可行 农残标准设定需进一步完善

   2024-12-25 中国农药招商网563
    前段时间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着重提出的就是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但是全面淘汰剧毒农药尚不可行。

  蔬果农药残留一直是公众的巨大担忧。此次法律修订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产生哪些影响?

  一问:是否会全面禁止生产剧毒农药?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因为地下害虫、线虫、仓储害虫等病虫的防治,目前还主要依赖高毒农药。新农药的开发周期长,短期内难以找到理想的替代品种,全面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二问:能否拦住剧毒农药流入农田?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季介绍,在不少国家,打农药需要特别的许可,而且农药包装上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浓度,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他建议,未来特别需要加强对田间地头的有效监管。

  三问:如何监管农药残留超标?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吴永宁说,解决农残超标还得从源头抓起,真正落实高毒农药购买实名化、全流程追溯。同时,在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的现实情况下,国家对低残留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不可或缺。此外,专家表示,对于我国农药残留标准的设定要进一步完善。

  四问:农产品种植如何戒掉“药瘾”?

  如何引导农户不滥用农药?李季建议,对于农药的限量使用需要疏堵结合。一方面,要限制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另一方面,要出台补贴政策,鼓励使用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例如,在欧洲做生态农场,监管部门会认定其是否为环境友好型,如果是就会给予补贴。

  此外,监管体制也亟待理顺。有专家介绍,在美国,农药登记、残留标准的制定以及风险评估,主要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和检测主要是农业部门;执法的是食品药品部门。几个部门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产生良好的监管效果。

 
标签: 尚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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