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励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弘扬团结协作精神,发挥科技奖励在推动科技进步、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决定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开展创新团队奖励试点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2年7月6日前按要求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超指标推荐的不予受理。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且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得到公认的优秀研究团队,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际领先,拥有经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已取得多项惠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基础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2.创新团队成员必须是中国公民,应有共同研究的科学技术项目,具有合理的年龄与专业结构。原则上团队成员应在重大科研项目中稳定合作10年以上。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被公认的国家级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创新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重大工程项目核心工程技术专家,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在科研一线工作。
4.创新团队应已取得系列自主性、原创性研究成果,且这些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团队成员。
5.创新团队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度以及开放度高,队伍结构合理,组织管理先进,机制运行良好,文化传承优良,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团队持续研发能力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为社会服务的能力强,具有能够长期保持国家科技创新团队荣誉的能力和条件。
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推荐遴选机制,选择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创新团队。推荐的创新团队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各推荐单位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推荐书〉填写说明》进行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按规定做好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发函的方式(部发文或办公厅发文)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30套(原件1套,复印件29套),推荐函和汇总表一式2份,推荐书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及汇总表电子版1份。
推荐单位对创新团队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李冰 010-68581762
传 真:010-6858176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创新团队推荐材料”)
邮政编码: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