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增进对美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了解,是改善和促进中美两国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的有效手段。近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熊华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美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特点做出了概括。
“责任化”的法律原则
美国没有统一的产品质量管理法,而是制定了众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如:《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电冰箱安全法》、《儿童安全保护法》等。
美国将产品责任的性质确定为侵权的民事责任,强调严格责任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由于产品缺陷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不论生产商和销售商有无过失,或者是否与消费者存在合同关系,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赔偿数额巨大。调查显示:美国近30年的惩罚性赔偿主要发生在产品责任案件中。
在美国的宪法判例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女性消费者在麦当劳购买了一杯热咖啡,并在驾车过程中将咖啡夹于两腿之间,造成了腿部烫伤,遂向法院起诉。她的律师以咖啡过热为由说服陪审团,使该妇女获得高达28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如此高额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不仅迫使生产者和销售者更加重视自身产品的质量问题,而且鼓励了消费者为获得赔偿金而积极揭露不法行为。
在美国,企业为了规避高额的损害赔偿,往往选择购买产品质量责任保险,而保险公司为了正确评估风险和确定保险费率,就要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科学的审核评价,这就从侧面推动了社会产品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的发展。
“专业化”的监管部门
无论是美国的联邦政府还是各州政府都没有独立、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于一般性质的工农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进行诉讼;对于食品、药品等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则制定相关法律,并在联邦政府、各州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就是美国监管部门中的一个,它隶属于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HS)和公共卫生部(PHS),其职责是确保美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美国设有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其主要职责是对消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制定标准和法规并监督执行。CPSC管理的产品涉及1500种以上,主要是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烟花爆竹及其他用于家庭、体育、娱乐及学校的消费品。
美国的这些“专业化”质监部门,大都集进口、出口、内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三种职能于一身,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控,对其中存在缺陷的产品,可以指导企业进行召回。
“民间化”的检测认证机构
民间检测认证机构是美国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检测认证机构主要是根据客户合同为客户提供各类专业性的质量检测认证服务,而不仅仅局限于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相比于政府的要求,有时候民间检测认证要求更加严格。例如在食品行业,民间检测认证机构往往把每项检测的精确结果全部标示出来,一些检测项目实际是国家法定检测范围之外。很多时候,民间检测机构成为客户的质量代理人,按照客户要求检查产品质量,使得客户可以集中精力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这实质上体现了一种社会分工的进步,也是提高质量的有效途径。企业根据与检测认证机构达成的契约,接受经常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社会化的产品质量保证机制。
很多民间机构在消费者中具有很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以美国的消费者联盟(ConsumersUnion)为例,它不仅周期性的对市场上的汽车、洗衣机、洗碗机、摄像机等日常消费品进行独立评测,而且还将测评结果和检测报告刊登在自己的杂志上以指导民众消费,这本杂志就是在美国家喻户晓的《消费者报告》。在美国比较著名的民间检测认证机构还包括保险商实验室(UL)、MET实验室(MET)、美国机械工程协会(ASME)和美国SGS检验公司等。
美国在长期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这套以严格质量责任为基础,政府专业化监管与民间机构共同参与支撑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很好的保障了美国国内的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