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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发布T0565能力验证计划结果处理通知

   2012-01-10 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1461
关于CNAS T0565能力验证计划结果处理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负责实施的“CNAS T0565电子电气产品待机功耗的检测”能力验证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本计划的结果报告、结果通知单及结果处理的通知发送你处,请各实验室遵照执行。

  本次计划是为CNAS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质量提升年”的相关活动,是CNAS“质量提升年”活动的组成部分。

  本次计划要求按照平均功率法测试样品2个模式的待机功耗。共70个实验室参加了本次计划,每个实验室被赋予一个代码。代码为012、023、024、035、037、038、039、040、045、054、055、056、060、064、065和067的实验室的结果中出巩了不满意结果。

  根据CNAS能力验证的政策和本次计划结果,CNAS作出如下决定:

  1、对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希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

  2、对结果有问题的实验室,建议其自行开展纠正或预防措施。

  3、对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如不满意结果的项目已获CNAS认可,要求实验室相应项目的证书或报告暂停使用CNAS的认可标识;实验室应按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开展整改活动,并于2011年7月28日前将整改报告和可维持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交至CNAS能力验证处,经CNAS能力验证处确认后,可恢复使用认可标识。如果实验室的结果虽不满意,但仍符合认可项目依据标准所规定的判定要求,实验室可提交说明和相关资料,经CNAS确认后,可恢复使用认可标识。

  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实验室,CNAS将撤销其相应能力认可资格。

  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可包括:再次参加CNAS承认的能力验证计划的满意结果、与CNAS指定的测量审核机构进行测量审核的满意结果或专家现场评审时考核的满意结果等。利用专家现场评审考核的满意结果时,应同时提交考核方式及评价依据等资料。

  拟以参加测量审核或参考比对方式来证明能力的实验室,可直接与本次计划的实施机构联系。其他方式的相关信息,可查阅CNAS网站(www,cnas.org.cn)“能力验证专栏”栏目。

  4、对出现不满意结果的项目为非认可项目的实验室,建议其自行开展纠正措施。如不满意结果的项目拟申请CNAS认可,也须于2011年7月28日前将整改报告和可维持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交至CNAS能力验证处。

  特此通知。 

  附件:CNAS T0565电子电气产品待机功耗的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pdf

 
标签: CNAS,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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